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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4學年度起,研究生學位考試審核作業將全面改採線上辦理與審核,故相關資料必須上傳至系統,
考試申請審核流程依序為:指導教授/系所承辦/系所主管/院長
詳情請參閱操作手冊-學生端
 
【重要時程】
  • 申請期間:114年9月8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 考試期間:應於115年1月30日之前舉行學位考試
  本系研究生學位考試程序說明:

1.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

  • 應於學位考試日前一個月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俾利系辦審查學位論文是否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審查通過後始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本項規定依據110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決議辦理及實施)。
  • 申請表內容包含論文題目、300~500字中文摘要及關鍵字,請以一頁為限
  • 預計審查日期:114/9/17、10/1、10/15、11/12、12/3、12/17
    審查日期前一天需將申請表送至系辦(指導老師需親簽)

2.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應於學位考試日前二星期提出申請

3.上傳資料說明如下:

上傳項目 上傳資料
(1)論文初稿
  • 紙本(送交指導老師審核,系辦不需留存)

(2)論文原創性之比對結果表
(2份資料請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

  • 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結果:相似度應低於20%,否則退件本校圖書館首頁→資源查詢→學位論文→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 論文比對切結書:請至「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列印

(3)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

  • 6小時修課證明

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或第一校區自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網站:https://ethics.moe.edu.tw/帳號=學號,密碼=學號後5碼

(4)歷年成績單 請至校務系統下載,當學期有選課需另附選課清單

(5)系所自訂畢業門檻

  • 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期刊投稿證明,或參加與資管相關之校外競賽證明相關證明請指導老師於資料空白出簽名即可)
(6)其他
  • 已審核通過研究生學位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

    請注意畢業門檻相關規定(109學年度起入學須檢附,碩專生免附):

  • 國內外學術研討會或期刊投稿證明或參加與資管相關之校外競賽並經指導老師書面同意證明。
  • 113學年度入學的學生於畢業前,須有修讀至少 2 資訊管理系碩士班或電子商務碩士班開設 3 學分之 EMI 課程紀錄。
  • 112學年度入學的學生於畢業前,須有修讀資訊管理系碩士班或電子商務碩士班開設 3 學分之 EMI 課程紀錄。
  • 111、110、109學年度入學的學生於畢業前,須有修讀本系所開設 2 學分以上之英語授課課程紀錄。

4.學位考試舉行方式:以口試方式舉行,且全程錄影存檔保留軌跡,其錄影檔案繳交系辦存查5年

5.考試日檢附資料如下:

檢附資料 口委簽名 表單來源 份數
評分表 v 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系統 口委人數
評分總表 v 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系統 1
審定書 v 學位考試申請作業系統 1
口試費印領清冊 v 系辦提供 1
AACSB學習檢核表 v 系辦提供 1

      口試錄影      

      

  • 攝影機系辦提供
  • 口試錄影檔案須由口試學生燒錄至光碟,辦理離校時繳交一份至系辦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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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口試後,須將論文上傳至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https://cloud.ncl.edu.tw/nkust/

  • 待審核完成才能印製論文。
  • 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新增規定,繳交至圖書館之學位論文須附有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協議書(至學位考試作業系統列印),並裝訂於考試委員簽名審定書後

7.離校手續:

  • 離校期限:依學校規定辦理
  • 需至系辦繳交離校手續單(詳見附檔)、口試錄影光碟一份。
  • 需至圖書館繳交二本平裝水藍色封面之碩士論文【系上不用再繳交論本紙本】、本校及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授權書
  • 畢業證書領取:請至本校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領取規定依學校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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